挪亚七律

生命的神圣

第三条律法:不可杀人。为什么妥拉称每一个人为一整个世界——以及这对我们每个人提出了怎样的要求。


洪水之后,上帝与挪亚重立圣约,并用一节经文给出了这圣约的道德核心:“凡流人血的,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,因为上帝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”(创世记 9:6)。

请再读一遍那个理由:因为上帝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。禁止杀人并不只是一条维持社会运转的规则。它是关于人究竟是什么的一句宣告。每一个人——无论属于哪个民族、哪个种姓、哪种宗教、哪种境遇——身上都带着无限者的一点火花。毁灭一条人命,就是把神圣的形像从世界上撕去。

一个人就是一整个世界

米示拿——口传妥拉(Torah)的奠基性典籍——用一段传遍全球的话作出了结论:

“凡毁灭一条生命的,就被视为毁灭了一整个世界;凡拯救一条生命的,就被视为拯救了一整个世界。”(米示拿《公会篇》4:5)

为什么是“一整个世界”?因为全人类都始于一个人——亚当。上帝本可以造出一群人;祂却只造了一个——为要永远教导我们:一个就已足够,一个就是全部。没有谁是复本;没有谁是可以舍弃的。

这条律法包含什么

关于生命之神圣的挪亚律法,比表面看来的更为宽广:

  • 不可杀人——包括不可杀害绝症患者与临终者;人生命中的每一瞬都具有无限的价值,没有人拥有他人的生命,也没有人拥有自己的生命。
  • 保护未出生的生命——挪亚的圣约明确地把保护延伸到母腹中的生命;母亲面临危险的情形是真实存在的,必须带到有资格的师长面前请教。
  • 不可自杀,也不可鲁莽地损毁自己——您的生命是托付给您的,不是您的所有物。
  • 施救的责任——凡有生命可以挽救之处,袖手旁观本身就是过错。“不可杀人”的推论就是:去救人。

生命是竞技场,不是障碍

在这里,妥拉直接回应了一种在印度极为深厚的属灵直觉:认为身体与这个世界是一座牢狱,而解脱意味着把它们抛在身后。妥拉的看法恰恰相反——而这一点改变了一切。灵魂被送入这个世界,不是作为惩罚。它是被差遣来完成一项使命。有形有体的生命中,每一天都是连最高的天使也不曾拥有的机会:行一件善事,说一句真话,把物质世界的一个角落变成上帝的居所。

正因如此,圣约才如此坚决地守护生命。这不是因为死亡就是终结——妥拉同样知道灵魂是永恒的——而是因为生命正是创造之目的真实发生之处。

妥拉说:你要拣选生命(申命记 30:19)。这是第三条律法,也是这整条道路的精神。


资料来源:创世记 9:5–6;米示拿《公会篇》4:5;塔木德《公会篇》57b;迈蒙尼德《君王律法》9:4。

DharmaTorah 不劝任何人改宗。挪亚之路是全人类共有的圣约——其中不涉及改变宗教或团体。关于挪亚的子孙在实践中的具体问题,我们遵循摩西·魏纳拉比的 The Divine Code(《神圣法典》);也请您 跟随老师学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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